华龙网讯继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李光述涉嫌收好处费而受审后,昨天该集团的另一高管又被渝中区检察院推上被告席,被指控涉嫌在建筑工程中受贿9万元。
检方指控,任明学原是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副总经理。去年春节,任收受重庆长江大桥南引道工程承包方5万元好处费。 在江北龙头寺火车站广场工程中,任也收了1万元好处费。此外,他下属的两个项目经理也分别送了2万元和1万元给他。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工程上的方便,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任明学辩称,下属一项目经理送的1万元并非受贿,而是一个工程项目的奖金,属于奖金的再分配。任的辩护人提出,任的犯罪情节轻微,希望对其判处缓刑。
检方还称,任明学是在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好处费的事实后,检察机关才立的案,具有自首情节。但目前建筑行业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应当予以严厉打击。
(晚报记者罗彬)
来源: 2006-09-02 0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