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优惠措施助推服务业发展
生活日报济南9月3日讯 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次出台27条优惠举措,全力推进山东服务业发展。
《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各类资本均可进入所有服务业领域。鼓励个体文化演出进城发展服务业。鼓励个体行医者在社区卫生服务和建立民营医疗机构方面的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今后,在社区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幼托养老、就业培训、文教卫生、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按国家税收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在城市改造中,涉及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原则上应原地安置。对现存的老字号商号、商标采取保护性措施,为老字号申请注册商标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帮助。对具有发展前景的老字号连锁企业给予财政支持。
服务业(桑拿、洗浴、洗车除外)的用水、用气价格,在与工业用水、用气执行同价的原则下,由各市在两年内调整到位。(杨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