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4日讯 (见习记者谢宁)8月30日下午5点50分左右,一名两岁半儿童在海府路旁的灵通艺术幼儿园内从台阶上摔下,两颗门牙被摔掉,鼻子也被擦破。
据孩子的母亲何女士说,事发当天18点左右她来幼儿园接儿子,老师告知刚才她的儿子摔掉了两颗门牙,并已经给孩子擦掉了嘴里和脸上的血迹。 这位老师解释说当时她在厨房里给孩子们做饭,是园中的一位阿婆在照看孩子。何女士的儿子坐在一把塑料椅子上,在半米多高的台阶上一点一点地往前蹭着玩,椅子前腿悬空后就从上面朝下直接摔到了水泥地面上,摔掉了两颗门牙,擦破了鼻子。何女士听说后马上叫来了孩子的父亲杨先生。杨先生和那位老师随即带孩子到省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说鼻子上的擦伤是皮外伤无大碍。
孩子的父母认为,孩子在幼儿园内出了事,幼儿园应当负主要责任。由于不确定将来孩子的牙能否长出来,所以提出在孩子6岁换牙前每年每颗牙两千元的赔偿标准,共16000元。但幼儿园的领导认为他们拿不出那么多钱,只愿赔五百块钱。
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认为,这件事园方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该就什么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