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湖白骨案”结案游泳教练获刑
■带女友驾车坠入湖中 ■自己逃生未及时报案
晨报讯(记者 李婧)备受关注的“京城冰湖白骨案”昨天在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最终确认钟平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钟平获刑三年,缓刑三年,并被要求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昨天,“冰湖白骨案”的犯罪嫌疑人钟平早早来到法庭,一个人独自坐着,缄默不语。据法官介绍,审理中曾出现三种判决意见。有人认为钟平涉嫌故意杀人;有人认为钟平的口供是“孤证”,难以定罪,不能对其进行刑事处罚;而第三种意见认为,钟平没有杀害死者龙某的动机和理由,但其在与龙某游玩过程中,在预感到冰面上行车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情况下,仍冒险驾车穿越冰面,导致车辆及二人中途落入冰窟窿,致使龙某溺死于水中,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处罚。最终,一审法院和市一中院都采纳了第三种意见,做出如上判罚。
在向记者谈到隐瞒真相这五年间的生活时,钟平形容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他说:“出事之后领导找我谈过,如果最终判决我有罪的话我就会被‘双开’,我所有的津贴都没了,工资也只给70%……”在谈到死者时,他眼眶红了,可是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罪,所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意外。“但没有及时报案确实是我的错,我接受法庭的审判和舆论的谴责。”钟平自称还来不及考虑今后的生活。
案情回放
尸沉冰湖五年
2004年5月24日,几名渔民在延庆县境内官厅水库打鱼时,打捞上一辆红色夏利车,车内一件红色女式上衣遮盖着一具白骨。警方通过核查死者遗物、鉴定尸骨DNA等刑侦技术手段,最终确认死者为龙某,女性,殁年36岁,死亡时间约在5年前。
龙某于1996年离婚后一直在外独居。2000年1月,家人发现其失踪并立即报案。与龙某生前关系密切的游泳教练钟平被公安机关锁定为重大嫌疑人。在压力之下,钟平终于说出了当日所发生的事情。1999年12月26日,钟平与交往了四年的女友龙某驾车前往延庆县境内官厅水库游玩,为能够更加近距离观赏野鸭子,当车行至河岔中心偏北一侧时,冰面突然破裂,汽车落入冰下水中。钟平独自爬上岸,而女友则尸沉水底。检察院以钟平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其推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