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任建飞)近日,几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锦旗送到靖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牛建华手中,感谢工作人员为30余农民工追回了17万余元的工资款。
8月20日,靖边县发生了一起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30余农民工集体停工事件。 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前往调查。调查发现,陕西中北实业集团下属陕西兴龙公司将杨桥畔肉联厂的一部分工程承包给延安昌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而昌新公司又违法将工程转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的工头林某,林某又将工程分包给张某,张某又将工程分包给其下属各施工班组。由于工程属垫资工程,而各分包工头又相互推脱责任,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17万余元。30余农民工迫于衣食、孩子上学等经济压力,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集体暂住兴龙公司。
针对这一问题,靖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耐心给兴龙公司和延安昌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讲法律、讲政策,同时从兴龙公司入手,层层追查责任。相关责任人终于于8月25日、8月29日分两次将拖欠的17万余元农民工工资交到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