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8日讯 今天上午,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做客人民网,出席“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保障――牵系生命的话题”首场网上座谈会。他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这次在北京发生这起事件主要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规操作和人们喜欢吃生鲜水产品的喜好造成的。
他说,今年夏秋季在北京发生的福寿螺事件应当说是一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卫生主管部门对这次事件的处理非常及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有益的经验。福寿螺事件是一种食源性寄生虫病的流行,可以说是一个老病,但多年来没有出现过。这次在北京发生这起事件主要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规操作和人们喜欢吃生鲜水产品的喜好造成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海螺改成了福寿螺致使在淡水螺中的寄生虫感染人体,由这一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是要建立一套敏感的监测、监督系统,及时发现社会上新出现的各种公共卫生问题。
二是,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反应,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流行。
三是,消费者应当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尽量食用熟食,少食生食,生食食品时一定要了解食品的卫生情况以及生吃食品应当注意有关卫生问题。同时,发现身体有不适,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争取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
四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食源性传染病可能流行的季节要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指导和培训力度。
针对今年出现的“福寿螺事件”我们卫生部及时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要强化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保护消费者的食品卫生是生产经营者的法定责任。不承担、不履行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必须承担违法责任。对于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了承担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承担对伤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不敢违法。
第二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问题发生有效处理的机制,针对水产品的监管工作问题,卫生部于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水产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的加强自身卫生管理、遵守食品卫生法规和要求,对违法违规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餐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操作,并抓紧改善生产加工条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加大监测力度,对发现寄生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产品,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销毁。我们将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摄食生鲜水产品可能感染食源性疾病的健康风险,以及预防措施和方法。
第三,让全社会都来关注食品安全,形成社会舆论监督,促进食品卫生安全的各方面工作。避免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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