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史力通讯员李璇)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从加强价格调控、整顿农村价费秩序等方面,对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等作出新的要求。
各地和各级物价部门应加强价格调控,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整顿农村价费秩序,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是价格工作另一重点。意见强调要加强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整顿农村经营性服务收费,治理农村教育收费;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农民外出就业和创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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