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论和谐社会建设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 (新华社评论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实现这个目标,要特别突出地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取得重大成就,也存在各种突出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面临各种挑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十一五”期间,要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问题。
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是我们要长期面对的突出难题。未来一个时期,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的压力都很大。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实施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