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
--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举办"建设和谐文化"研讨会 综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建设和谐文化。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近日举办了“建设和谐文化”理论研讨会。 来自中央党校、国防大学、《求是》杂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建设和谐文化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关于建设和谐文化的意义。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建设和谐文化意义重大。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建设和谐文化,可以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和谐文化建设的成败,对于能否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具有基础性意义。
关于建设和谐文化的主要内容。与会专家指出,和谐文化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文化本身所包含的各个内在因素的和谐,也就是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等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二是文化作为社会发展的构成要素,在引导社会经济、政治发展中的和谐。这两个方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研究和谐文化,不仅要从文化的作用方面考虑,也需要研究文化各个内在因素的和谐。和谐文化的本质就是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设和谐文化在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我们应思考如何把和谐文化的内涵加以凝练升华,使和谐的思想观念真正深入大众、深入人心。同时,有专家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应认真研究其与文化产业的关系。当前,大量国外尤其是西方文化产品充斥国内文化市场,我国的文化建设面临严峻挑战。这就要求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增强宣扬主旋律的文化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主流文化产品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吸引力。应当研究把主流价值观和文化娱乐产业相结合,形成寓教于乐、倡导和谐文化的产业机制,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正确引导。
关于建设和谐文化与继承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问题。与会专家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基本精神就是和谐,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弘扬传统的和谐思想、和谐文化、和谐理念,并结合时代特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弘扬和超越。传统文化中的和谐包括人际关系和谐、群体和谐和天人和谐,其中,群体和谐应该成为建设现代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同时要重视研究社会现实问题,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对接。要积极发挥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解决现实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问题。也有专家认为,在建设和谐文化过程中,不应盲目夸大传统文化的作用,而是应该辩证地看待传统文化、传统道德的历史价值。传统道德和文化毕竟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产物,其作用是有限的。我们要吸收它能够和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内容,赋予其时代价值和现代意义。同时,专家们也指出,和谐文化的特点是文化的多样性共存,兼容并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我们所倡导的和谐文化与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之间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统一的,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共生共荣的。因此,建设和谐文化应该吸收借鉴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提倡宽容、尊重不同文化存在的价值,正确处理“一”和“多”的关系,即正确处理指导思想一元化与社会思想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无论西方还是中国,文化的发展始终是以人类获得自由和秩序为主旨的,目的也都是为了使人类生活更加幸福与和谐。这是中西方文化得以结合的契合点。西方文化是在比较先进的生产力和科技条件下发展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东西很多。因此,在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应当吸收西方文明中的先进成分。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应该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建设和谐文化的实践中,应积极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综合研究部)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宛振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