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与政府行为攸关
社会诚信与政府行为的相关性
诚信既是个人的美德,也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属于社会资本范畴。而政府是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威性力量,是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引领者,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对社会大众有一种强烈的示范效应。 在社会诚信建设上也是如此。优良的政府行为可以大大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使诚信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为选择;相反,败坏的政府行为则会驱使人们日趋不讲诚信不守信用,这是可以为普遍经验所证实的。政府行为、政府信用、社会诚信三者之间有内在的逻辑关联,政府行为关系到政府信用,而政府信用又影响到社会诚信。因此,规范政府行为,培塑政府信用,不失为社会诚信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徐邦友(《宁波党校学报》2006年第2期)
政府在建立企业诚信机制中的角色
政府作为一国政策的制定者,在建立企业诚信机制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政府诚信建设取决于政府是否有健全的责任制度,建立责任政府,已成为当代世界各国发展民主政治的趋势,也是建立政府信誉的重要途径。完善行政监察、行政问责、行政投诉制度,加强监察部门、社会、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力度,要对失信严重、造成损失的公务员严肃处理。有必要建立包括道德责任、政治责任、诉讼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在内的政府信用责任体系,完善公务伦理立法,形成行政行为失信责任追究和惩罚机制。
―――张玲(《理论界》2006年第5期)
当代中国政府诚信建设的三级架构
当代中国政府诚信建设不仅是当前社会诚信规范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当代中国政府体制改革和完善的重要环节,政府公共权力和政府职能的执行与履行彰显着政府的诚信意蕴。为此,政府诚信是政府存在合理性与价值性的唯一源泉,也是政府职能的本质要求。它不仅表征着一个国家、政府和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及其程度,又是这个国家、政府和社会政治文明应具备的准则、要求。当代中国政府诚信建设应构建三级架构的基本思路:核心层―――政府价值理念的诚信建设。制度层―――政府制度与运行机制的诚信建设。行为层―――政府实践活动的诚信建设。应把当代中国政府诚信建设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诚信理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的全面建设和创新。
―――赵爱玲(《理论与现代化》2006年第3期)
政府诚信是社会和谐的关键
诚信政府是诚信社会的定心盘,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的诚信,政府诚信通过对社会诚信的导向作用来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目前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游伯笙(《福州市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2期)
诚信政府信誉等级评定制度
建立政府信誉等级评定制度,设立相关评定机构使政府的信誉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参照发达国家经验,政府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包括政府部门设置,职能情况,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政府工作效率,公务员知识化和专业化程度,政府支出和负债程度,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认可度等。确保相关信誉数据的获取和社会共享,是建立政府信誉等级评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应该密切关注政府的信用问题。因为信用问题,归根结底是个社会评价的问题。有效的社会监督可以给政府的信用提供一个导向的作用,用社会压力促使政府诚实守信。
―――洪伟(《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
良好的社会诚信机制总是与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相结合的。对一些失信行为,除了法律规定的处罚以外,必须建设完备的失信惩罚机制,让不讲信用的人和企业被社会所不齿或唾弃。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做这方面工作,遗憾的是,我国至今尚未建立一个联网的全国性的信用系统,从而很难对一个企业或个人进行全面而公正的信用评价,使得失信行为得以逃脱惩罚。由失信惩罚机制需要达到的效果看,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制作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的“黑名单”,并允许信息开放。对于不讲信用行为的惩罚要从一点一滴生活小节上开始,尽快建设完备的失信惩罚机制。
――苏盾(《特区经济》2006年第4期)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