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环资委副主任:传承中华精神 建设和谐文化
冯之浚
文化是人造的第二自然。文化从纵向结构上来看,包括器物层、制度层、意识层;从横向结构上分析,包括三大研究领域,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 和谐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等三个方面,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当前,要建设和谐文化,离不开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观念的继承和发扬。和谐思想,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人们的交往、处世乃至国家内政和外交都有深刻的影响,并渗透到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是当代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源泉。
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重要课题,也是人类安身立命的重要方面。司马迁曾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里所讲的“际”,就是关系。自古以来,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学问,也称为天人之学,与义理之学、会通之学并称为三大学问。
在处理与自然界的关系上,人类经历了三个阶段:崇拜自然、征服自然和协调自然。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原始人群在生产中软弱乏力,因而对自然是一种恐惧和依赖的状况,处在崇拜自然的阶段。当人类历史进入16世纪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出现,人类进入了大规模征服自然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不断发展生产力,使人类社会发生了深刻而迅速的变化。同时,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能源短缺、城市臃肿、交通紊乱、人口膨胀和粮食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也日益严重地困扰着人类。环境破坏和生态失衡已经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严重危机之一。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为有效地遏制此类现象的继续蔓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限制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否则,我国的资源能源将难以支撑,生态环境将难以承受,国家竞争力提升将难以持续,国家安全也将难以保证。“眼界原从经历来”,地球至今存在了46亿年,生命诞生于30亿年前,人类出现约200万年,产业革命不到300年,人类还太年轻,经历还太浅。因此,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过于张扬,要善待自然,以求得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严酷的事实,迫使人类自己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作一次全面的反省:人类发展只有合理地利用自然,才能维护和发展人类所创造的文明,人类应当既注意代内需求,也应当关注代际公平,与自然界共生共荣、协调发展,求得“人与自然共同发展”的和谐目标。于是,人类在认识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不断升华境界,提高自身素质,逐渐达成了“天人调谐”的思想共识,进入了协调自然的阶段。
天人调谐,是我国自古以来研究天人之学的一条主线,是中国天人之学的精华,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中国古代大多数思想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都主张一种整体观的理论,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他们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要尊重自然界的内在价值和客观规律,并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既改造自然,又顺应自然,既不屈从自然,又不破坏自然。人既不是大自然的主宰,也不是大自然的奴隶,而是自然的朋友,要参与大自然造化养育万物的活动。在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朴素整体观的同时,也明确承认人在世界中具有重要的和谐地位。人类和万物一样,是天地自然而然的产物,人类社会是自然发展的结果,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同时,人具有重要的地位,“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这万物之中,只有人,才可与天地相提并论,合称“三才”。天、地、人作为各自独立的形态虽或有别,但作为一个宇宙生命的整体,合德并进,圆融无间,才是天人调谐的最高境界。古人认为,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人有人之道。天地之道,即指自然界阴阳刚柔的变化法则、规律。人道指的是道德准则和治国原则。人道应当效法天道,也就是说,人要服从自然规律,通过认识和效法天道,就可以从中汲取教益,引伸出人事所遵循的原则。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天人调谐,反对泯灭人的天赋特殊性,反对返回原始状态来追求天人调谐,强调人的特殊性与能动性,重视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要善用自然规律为自身服务,同时,要克尽人类对天地万物“参赞化育”的责任,提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指出人类要刚健有为,积极进取,努力奋斗,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指出人类要具有居下负载万物的品格,醇厚品德,承担重任。
天人调谐思想是一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模式,一方面强调天、地、人相统一,另一方面强调人的特殊性,将人与自然的关系定位在一种积极的调谐关系上,不主张片面征服自然。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兼有刚柔两重禀性。阳刚之性要求人“自强不息”,即发挥主动的创造精神;阴柔之性则要求人“厚德载物”,即以宽大的胸怀接纳万物。在对自然的态度上,“自强不息”就是要积极地参加自然的演进;而“厚德载物”则是要求在人类活动不超出自然的限度,如此,才能达到“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的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境界,这是一种以人与自然和谐为最高目标的道德规范。
人与人的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与人和睦相处,待人诚恳、宽厚,互相关心、理解,与人为善、推己及人,团结、互助、友爱、求同存异,以达到人际关系的和谐。“和为贵”一词出自《论语》:“礼之用,和为贵”(《学而》),礼之运用,贵在能和,主张借礼的作用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孔子提出“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的理想人格,也是为了要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的思想,把“人和”置于天时地利之上,集中表达了对人与人和谐关系的追求。
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和”与“同”是中国文化所关注的一对含义不同的范畴。早在西周末年至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过所谓“和同”之辨。“和”是众多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同”是简单的同一。《国语·郑语》记载,史伯在回答郑桓公“周其弊乎”的发问时认为,西周最大的弊端就是“去和而取同”。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史伯区别“和”与“同”,“以他平他谓之和”,把聚集不同的事物而得其平衡,叫作“和”,“和”能产生新事物,所以说“和实生物”;“以同裨同”,就是把相同的事物叠加起来,那是不能产生新事物的。五声和,则可听;五色和,则成文;五味和,则可食。推及施政,则必须“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综合不同意见,防止偏于一端、专横独断,否则,则“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晏婴也论及“和”“同”之异,《左传》记载晏子论和同的区别说:“和如羹焉,水火酰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之间,也应仿效这种关系,而不能一味不负责任地赞同君王,“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君臣之间,臣能提出不同的意见,君能容纳不同的意见,然后可称为“和”。孔子曾提出“和而不同”的著名观点。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他认为君子能汲取别人的有益思想,纠正其错误思想,力求公允正确,绝不盲从,这叫“和而不同”;而小人只会随声附和,从不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这叫“同而不和”。宋代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讲:“有像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表明他已经看到了宇宙世界、人间社会都是有矛盾的,但在矛盾的解决上他主张“仇必和而解”,而不是“仇必仇到底”,这种对待矛盾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对于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是大有裨益的。
“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其内涵十分丰富,充满了大智大慧的深刻哲理。“和而不同”的“和”,一是主张多样,二是主张平衡,对不同的意见,不同的事物,持以宽容的态度,“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易传·系辞下》),提倡宽厚之德,发扬包容万物,兼收并蓄,淳厚中和的“厚德载物”的博大精神。“和”不仅是处理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制定政策的必要依据,更是中华文明得以绵延不断、经久不衰的重要保证。
将和谐文化用于人际关系,“宽则得众”,以宽和的态度待人,就会取得众人的信任,就能够聚集人心,汇集力量。孔子说:“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将和谐文化用于经济,则能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繁荣。我国许多朝代的开初,为了给人民一个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机会,都实行一段休养生息的政策。这种“和谐”政策,确实对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过良好的作用。
将和谐文化用于文化建设,则可使百家争鸣、理论创新。和谐能促进新事物、新思想的产生,能出现百花齐放,姹紫嫣红的局面。反之,只能是万马齐喑,鸦雀无声。
将“和谐”用于外交,则“协和万邦”,既维护自己国家的独立,又不向外扩张;既不侵犯别国,也绝不允许别国侵犯。这是中国爱好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优良传统。新世纪新阶段,中共中央把当今世界潮流概括为“和平、发展与合作”,将“合作”与“和平”、“发展”相提并论,是对世界发展规律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将和谐文化用于政治,则能“政通人和”,促进历史发展,社会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将和谐文化用于处理我国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阶层关系等5个方面的重大政治社会关系,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要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使海外侨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要全面兼顾和实现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中国传统文化的明“人伦”、求“致和”的人际关系理论是十分深刻的,它作为一种调节社会矛盾使之达到中和状态的深刻哲理,为中华民族带来了稳定和祥和。
人与自我的和谐
在处理人与自我和谐方面,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允中”、“执中”。“中”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原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方法和一种修养境界。所谓“中”,是说凡事应有一个适当的“度”,超过这个“度”,就是“过”;没有达到一定的“度”,就是“不及”。处理事情,要合乎这个“度”,就是“执中”。
《论语·尧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天禄永终。”这段话,不但说明“中”的思想渊远流长,而且强调指出它的重要性。尧传舜,舜传禹,只交代一句话,就是“允执其中”,并认为如此便可“天禄永终”,可见这个“中”多么重要。又说舜是大知的人,为什么说舜有大知呢,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舜能够“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进一步说明“中”的重要以及“中”的难能可贵。
关于“中”的含义,孔子自己解释为“过犹不及”、“执两用中”、“中立不倚”。子贡问孔子:子张与子夏哪个好一些?孔子说:子张有些“过”,子夏却显得“不及”。子贡说,那么,子张好些吧?孔子说:“过犹不及”。可见,在孔子看来,“中”就是既无“过”,也无“不及”。同时,孔子认为,作为标准的“中”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他说:“君子之中庸,君子而时中”,并在实际生活中,灵活地运用了“中”。如在从政上,孔子“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在行为上,他主张中行,“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认为中行是高于狂狷的修养境界。在待人接物上,他主张“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泰而骄,威而不猛”。在审美判断上,主张“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些都是孔子灵活运用“中”的具体表现。
在研究和阐述“中”的思想过程中,有人认为“中”是一种调和论,是一种折衷主义,其实不然。首先“中”的思想含有辩证法的因素,“中”反对“过”与“不及”,就肯定了事物本质的稳定性。其次,三代相传,只交代一句“允执其中”,便可“天禄永终”,并说:“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如此重要的德行,绝不可能是指不左不右,不好不坏的圆滑处世的折衷主义。再次,孔子历来痛恨搞折衷主义的人,对于“同于流俗,合乎污世”(《孟子·尽心下》)的人,孔子一概斥之为“乡愿”,认为他们是乱雅之郑,夺朱之紫的“德之贼”。孔子说:“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乏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中庸》)这就是说,一旦确立了“中”的准则,永不偏离,甚至“至死不变”。可见这“中”绝不是折衷主义的产物。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结构不断调整,生活节奏逐步加快,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日益多元化,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我的关系尤为重要,要能够善待自己,保持自我处在适度、适时、适当的和谐、健康的状态。坚持“允中”、“执中”,做事不走极端,着力维护整体利益,是中国人普遍的行为操守,这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无疑有着积极作用。
天人调谐、和而不同、贵和执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选择、伦理道德和行为方式,其底蕴厚重而深远,为建设和谐文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该继承、发扬这种崇尚和谐的文化精华,充分发掘其理念蕴含的当代价值,使之成为和谐文化的重要内涵,努力促使人类摆脱生态危机、人文危机和精神危机,实现真正的和谐共处。同时,通过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发挥其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动作用,努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环资委副主任、国家软科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