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将加强对持暂住证在我市办理车辆业务的审核力度。外地人持暂住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由本人办理,除了提交机动车法定证明、凭证外,还要提供在暂住地居住的相关材料。交警部门也将加强对持暂住证办理车辆等业务的审查和核实。
这个规定的背景是,近段时期,我市出现大量外地人员名为办理暂住证,实则向我市及所属两区五县(市)机动车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现象。
这是因为,杭州邻近省(市)实施机动车竞标上牌或提高上牌指标费用等措施,相对来说,杭州上牌要方便、便宜得多。于是,大量外地车主以暂住的名义在我市申请上牌,但其本人并不住在杭州。如果暂住地信息不实,交通违法的非现场执法告知单都没处可寄,寄出去也是石沉大海,导致大量的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法处理。这不仅造成杭州机动车虚增和保有量不实以及号牌资源的极大浪费,还给交通执法造成很大难度。
(通讯员杨佳记者俞连明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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