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万辆机动车未缴车船使用税的原因在哪里?今后如何堵塞这一漏洞?市地税局负责人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介绍情况时透露,征收方式改变和缺少有力控管手段是原因。今后车辆年检须凭完税证办理。逾期不交税者还需加收滞纳金。
这位负责人说,2005年以前,市地税局采取委托公路局代征的方式征收车船使用税。但自2005年3月1日起,为适应国家进行公路收费体制改革、择机推行燃油税的趋势,堵塞养路费征收全省联网后可能造成的征管漏洞,市地税局调整了车船使用税征管模式,对车辆实行分类管理,将车船使用税征收方式更改为,公车由车主单位随其他税种一并申报缴纳,私车委托深圳建设银行代征。而对这些改革宣传不够,配套工作也没有完全做到位,纳税人一时不适应新的车船使用税征收方式。另一方面,交警部门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停止了车船使用税协查工作,于是对大量出现的私家车缺乏有效控管手段。这些原因导致当年度车船使用税税收没有随着车辆数量的增长而相应增加的现象。
针对这些情况,9月8日,常务副市长刘应力主持召开了有市地税局、公安局和公安交警局有关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研究解决我市车船使用税问题的措施。会议达成如下意见:执行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市公安交警局在办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继续审核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无证则不予办理;市地税局以公告的形式,将这些规定告知公众;建设市地税局与市公安交警局共享信息的网络,及时根据信息进行协调配合。(记者方兴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