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发布消息称,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赴山西大同大南沟煤矿“9.1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现场人员报告:9月13日12时10分,大同市矿区姜家湾街道办事处所属大南沟煤矿井下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当时井下共有45人作业,其中8号层11人,7号层34人。 矿方积极自救,同煤集团云岗矿救护队和大同市矿山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抢险。
事故发生后,8号层的11人自救升井;13时30分,矿方救出14人;21时30分,救护队员救出20人。至此,井下45人全部升井,其中1人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28人住院观察(无重伤,无生命危险)。
目前,救护队员仍在实施全面搜索,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初步了解,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已过期,按规定暂扣了全部证照,属停产整顿煤矿。矿区煤矿集中整治领导组在矿方提出延办证照申请后,经现场检查,责令从9月1日至10月10日限期整改隐患。9月12日,发现该矿存在超层越界、违法生产等问题,又作出停止整改工程,实施锁封绞车、封存火工品的决定。经现场勘验,该矿拒不执行政府指令,砸毁锁封、强行下井作业。矿主已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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