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银行与保险之间的合作关系绝非以亲密二字可以形容。尤其是保险“国十条”出台后,银行与保险已不再满足于流于表层的合作。金盛人寿副总裁赵晓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金盛人寿正与某个大型股份制银行洽谈谋求一对一的合作。
赵晓夏坦言,“由单纯地利用银行渠道销售险种,逐渐扩大到保险代理、资金网络结算、资产托管等领域的多层次银保合作模式已凸显。”他主张,银行和保险必须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特别是在银行和保险公司共享客户资源方面,虽然目前看来仍很难做到,但这个方向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十条”的出台也为银保合作创造了很大空间。赵晓夏称,政府已明确鼓励支持银行与保险之间加深合作,尤其是在资本合作方面。因此,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很多表层的合作将走向深化,银行在双方的合作中已不单单扮演保险代理中介机构的角色。
而在合作模式升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双方涌动银保混业经营的蠢蠢欲动。市场人士分析称,无论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紧密联盟所表现出的是急欲把自己与对方的利益捆绑的冲动。银行考虑的是,不仅仅借助银行拓宽销售渠道,更想摆脱银保合作中的被动局面,在合作内容上进行深化,通过与银行在业务上的相互渗透、融合,建立长远的战略伙伴关系;而银行想得更多的是,通过利益捆绑的形式来保证银行在合作过程中争取利益最大化。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郝演苏教授这样注解银保合作的升级,“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缺乏资本联系,没有产权关系,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利益联合体,合作不会长期稳定。银行保险的合作要真正升级,有赖于破除金融分业经营的藩篱,实现资本的融合。”
金盛人寿寻求与银行一对一合作的想法似乎印证了郝演苏的这一观点。采访中,赵晓夏并未透露这家大型股份制银行姓孰名谁,“由于合作尚未谈成,而且也有一定难度,银行未必愿意牺牲与多方合作的利益来与我们一家合作。”
赵晓夏的一席话也道出了目前银保加深合作中的难题。随着银保进一步的联动,银行与保险一对一的合作将成必然。虽然着眼短期利益的银行,未必愿意放弃目前收取多家保险公司手续费的可观利润,转而与一家保险公司签署排他性合作协议。
业内人士指出,但就长期发展来说,选择与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捆绑合作,有利于创新银保业务,将银保从单纯的售卖趸缴产品,升级到为客户提供长期专业的财务规划服务和期缴型产品,同时可抑制手续费等恶性竞争,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共赢,也可为将来混业经营铺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