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两个外地人在重庆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刷卡消费,骗购5万多元的高档物品。前日下午,渝中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两人分别判刑2年、罚金2万元和3万元。
法院透露,广西人冼阳听说郑希在重庆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可以刷卡消费,还买了不少的高档货,遂与郑邀约来到重庆。 去年5月1日和同月14日,两人先后在解放碑美美百货、茂业百货、百盛商场选购黄金首饰、高档手机,结算时拿出3张国际信用卡刷卡,冼阳还为自己取了个“JAK”的英文名。他们总共在3个商场刷卡消费5万余元。
去年5月15日,郑希又邀约广东人李坚到重庆。郑将伪造的香港护照和3张国际信用卡交给李坚,叫他到商店去买贵重物品。李坚来到江北阳光城茂业百货商场黄金首饰专柜,疯狂选购黄金首饰,结算价格为人民币3.8万余元。当李拿出信用卡时,收银员一看是国际信用卡,想起此前商场曾提醒过我市发生过多次国际信用卡诈骗,当即稳住李坚,巧妙地通知商场保安和银行工作人员。随后,李坚被扭送到派出所。与此同时,在同一商场刷卡消费的冼阳也被逮住。
两人被抓后,警方委托VISA国际组织上海代表处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北京代表处对涉案的国际信用卡进行查验,结论均为伪造卡。
法院认为,李坚、冼阳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财物,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及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对李坚判刑2年、罚金2万元,对冼阳判刑2年、罚金3万,并追缴他们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
国际信用卡消费有漏洞
伪造的国际信用卡怎么能在国内消费?承办法官称,只要伪造的国际信用卡能通过POS机的验证,又有形式上的签名,机器就会作出允许取款或者转账的设置。这样,不法分子就能够在商场成功刷卡消费。不法分子刷卡后,国际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与国内银行进行转账,最终通过国内银行划账到商场。
不法之徒伪造国际信用卡时,用的却是国外银行客户的真实资料。不法分子刷卡后,实际受损的是国外银行客户。法官称,这些受害者在国外,一般不可能到中国报案。正是由于国际银行卡在我国消费还存在一定漏洞,导致国内各地屡屡发生国际银行卡诈骗。对于民事责任,商场没有义务和资格对信用卡的真伪进行鉴别,因此商场不会承担责任。
银行专家为此提醒,为防止信用卡被复制和盗用,信用卡持有人应注意使用银行卡的一些细节。如:ATM凭条、消费单据、存取款单以及对账单等信用卡原始凭证不能随意丢弃,避免泄露信息;定期对账,养成按月对账的习惯,防止钱款损失;信用卡密码、号码、安全验证码等信息都不要外泄,以免卡片信息被窃取后制作成伪卡。
(晚报记者罗彬)
来源: 2006-09-21 0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