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9月26日讯(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闫江峰栾焕舸)近日,市中院又向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通报了12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单位和个人,至此,自我市法院与银行业的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实施后,已有272名“老赖”上了银行“黑名单”。
为破解“执行难”,今年5月,市中院与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管局制定了法院与银行业的信息平台共享机制,由法院定期向银行通报案件受理和执行情况,各金融机构根据法院通报的信息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行约束或制裁。法院每月有选择地向同级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通报已立案受理的诉讼案件被告人、已立案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的一般诉讼信息和特殊诉讼信息。
对法院通报的信息情况,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负责及时转发给各商业银行(社),作为各商业银行(社)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发放贷款和贷后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特别是对法院通报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银行监管机构会将其列入各金融机构共同制裁的黑名单,在融资、经营、置产、贷款等方面采取制裁措施,从而营造浓厚的“自觉履行处处通行,拒不履行寸步难行”的氛围。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