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江西南昌消费者吕萍表示,将于本周内,就SK-II产品责任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这是在SK-II产品被查出含违禁成分以后,中国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例。
吕萍的律师表示,他们这次除了将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SK-II广告代言人刘嘉玲告上法庭外,还将追加另一广告代言人莫文蔚为被告。
2005年初,南昌市消费者吕萍花了840元购买了一套SK-II化妆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吕萍发现产品不仅远没有达到广告所宣传的效果,反而导致其面部皮肤出现瘙痒和部分灼痛的症状。2005年3月1日,吕萍以产品责任为由,将SK-Ⅱ产品在江西的销售公司、总经销商广州浩霖贸易有限公司和宝洁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原告所说的“未出现广告宣传所称的效果及感觉脸部瘙痒和灼痛”,无任何权威部门的确认和确诊。且吕萍提交证据原物时,已将该产品使用完毕,证据不足。因此驳回吕萍的诉讼请求。
《国际金融报》 ( 2006-09-27 第03版 )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