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李彦)交强险3个月的过渡期今天结束。明起,上路车辆将接受检查,车主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也无法出示已经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将有权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应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
按规定,今年7月1日前已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责险的车主,按照规定可以在保险期满时再投保交强险。不过,从明天开始,这部分车主也要随车携带老保单,遇到交警查验时应立即出示。
保险公司人士提醒,按照规定,公安机关查验的是保单原件。投保商业车险的车主如果出示保单复印件,必须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另外,租车出游的市民,也要注意出租车公司是否提供相应交强险标志或商业车险保单。
短期交强险怎样办?
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电话营销中心负责人闵涛说,目前保险公司不卖短期交强险,只有几种特殊情况例外:还没有办理正式牌照的新车可以购买短期交强险。如刚刚提到新车,为了确保上路行驶安全,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一般是50元保15天;即将报废的机动车也可以买短期交强险,如一辆车还有8个月就要报废,那么购买短期交强险需要缴纳保费700元(1050/12×8=700)。建议车主在去异地之前就投保或带上已经投保的证明。
前日,人保财险总公司副总裁贾海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保监会将会很快下发一个补充通知,允许车主异地投保短期交强险,然后回到原地按正常期限投保。
相关处罚标准
1.不能提供交强险标志,扣车、罚款,罚款额度为“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
2.使用伪造、变造、其他车辆保险标志,扣车、罚款,罚款额度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3.未随车携带标志,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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