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村支部书记眼中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点”
新华社记者 陈二厚 姚润丰 董峻
58岁的张希祯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薛庙村的村支部书记,从1975年开始担任村支部书记至今已经整整36年。 说起农村的变化,张希祯告诉记者,伴随经济快速发展和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同时,他也细说了当前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不和谐点”。
教育消费“黑洞”降低幸福
“一个孩子上学每天平均需要10元钱。”张希祯给记者算了笔账:他10岁的孙子和7岁的孙女目前正在上小学,从上幼儿园的第一天起,每个学期的学杂费、每个月的饭费、材料费、保险费、冬天的取暖费加起来,每年差不多花费3600元。
农村医疗条件还要改善
张希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总体评价是肯定的,同时也提出,目前农民每年交10元钱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生病后,小病(没有住院的病)不管花费多少钱,只能报销10元,大病(需要住院的病)报销30%。但实际上报销签字非常麻烦,必须要找医院院长亲自签字,院长今天开会,明天有事不在医院,一个普通老百姓要想等到院长的签字后再报销,短则一个星期,长则一年半载也没谱。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