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女友后供12年前杀母 前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葫芦岛这名男子当年只有16岁,杀母只因被管得太严,前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12年前杀死生母,将母亲埋在自家院内。
12年后杀害女友被抓,在管教民警感化下,28岁的王连(化名)说出了埋藏在心中12年的杀母罪行。
前日,葫芦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王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2年前母亲神秘失踪
王连家住葫芦岛兴城市羊安乡某村。12年前的5月2日,王连父亲回到家中,没看到媳妇,就问儿子:“你母亲去哪了?”王连说:“姥姥患病了,妈妈回姥姥家探望一下。”
但王家人始终看不到王连的母亲,家人便四处寻找也没找到。就这样,大家都以为王连的母亲走丢了。
女友拒绝和好被杀死
2003年6月,王连与葫芦岛女青年小丽(化名)同居。期间,王连因盗窃、毁坏公私财物被劳动教养。
期满解教后,2006年3月29日,王连用电话找到小丽,二人相约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
当王连谈及要与小丽恢复同居关系时遭拒,恼怒的王连先用手猛掐小丽颈部,后又取来一把菜刀在小丽右腕部切割一刀,致小丽死亡。
看守所里供认曾杀母
今年4月3日,王连被葫芦岛警方抓获。在看守所,民警毕会泽用真情感化王连。王连随后称在12年前,他将外地一妇女劫持到家杀死后埋在自家院。
此后王连精神恍惚,目光呆滞,经常自言自语:“我有罪,我罪大恶极,我对不起父母。”毕会泽推断王连除杀害女友外,还负案在身。
在看守所领导和管教的耐心帮教下,4月11日,王连主动坦白了将亲生母亲杀害的犯罪经过。
警方随后带王连来到其家院内指认现场,警方在院内水泥石板下1米多深处挖出了一具被衣服包裹着的尸骨。王连的姐姐确认死者身上的衣服正是她母亲的。
杀母只因被管得太严
王连供述,其母亲对他自幼管教严厉,经常打骂。1994年5月2日,王连又遭到母亲的谩骂和殴打,继而和母亲发生争吵,他手中当时拿着一个棒子,不小心将棒子打在母亲头上。
母亲开始呼喊,多年的积怨和冲动,导致王连拿起木棒将其母打倒后用手将母亲掐死在家中,并在家中院内偷挖深坑将母亲掩埋。
为掩盖事实,王连对父亲说母亲回姥姥家串门了。他交代说,院子里的这具尸骨是她母亲的,他在看守所里所说的劫持妇女是编造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母亲尸骨继续埋在自家院内,想让母亲的尸骨安葬到更好的地方,这样他就放心了。
兴城警方随后通过DNA鉴定,确认王连家院子里的尸骨为王连的母亲。
数罪并罚一审判死刑
10月8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连丧失人伦道德,竟因不满其母管教而弑杀生母;后又因被害人拒绝与其同居生活而将其杀害,共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连还曾入户盗窃被发现后,采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打伤他人,其行为又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王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