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近日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于今年5月6日晚杀害值班民警后越狱出逃的郴州监狱服刑人员邓勇根一审被郴州市中院判处死刑。至此,这起震惊社会各界的犯人袭警越狱案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结果。
5月7日凌晨3时58分,衡阳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和耒阳火车站派出所接到郴州监狱协查通报,称该监狱一名犯人袭警越狱出逃。 5月6日晚9时许,省郴州监狱服刑人员邓勇根趁一名监狱警察与其谈话之机,将该狱警打晕(狱警后经抢救无效牺牲),并脱下其警服,脚套一双拖鞋脱逃。为了逃出监狱,邓勇根还卸下了一台电脑主机,扛在肩上遮挡别人的视线,经由该监狱传达室出逃。6小时后,在衡阳铁路公安处配合查缉下,刚刚乘坐火车抵达衡阳的邓勇根被衡阳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经过审理,郴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邓勇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另据了解,郴州市检察院驻郴州监狱检察室依法对负有渎职责任的当值干警陈建宏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向郴州监狱发出了完善制度、落实制度、提高改造教育手段和方法的《检察建议》。
《犯人袭警越狱6小时落网》后续
记者 熊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