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环境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咸阳市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城市大气环境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10天;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消灭辖区劣Ⅴ类水体;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20%,COD、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十县一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为实现“十一五”目标,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龙头,突出六大环境工程,紧抓六个关键环节,强化十项保障措施。
围绕一个龙头把环保各项工作紧扣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条主线上,以“创模”为龙头,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构建“环境友好型咸阳”为目标,促进环保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突出六大环境工程以环保“扫黑”为主体的“蓝天”工程;以造纸、果汁、印染“三个行业”和“七河一渠”水环境治理为主体的“碧水”工程;以生态示范创建和绿色文明建设为主体的“绿色”工程;以构建和谐人居环境为主体的“宁静”工程;以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为主体的“朝阳”工程;以医疗垃圾、放射辐射源、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为主体的环境“安全”工程。
紧抓六个关键环节紧抓产业结构调整、依靠科技创新、强化环保执法、深化环保宣传、加大环保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六大关键环节,从而促进我市环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快速发展。
强化十项保障措施一是在强化组织领导上抓突破,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环保工程等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和重点行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在严格环境“准入”上抓突破,进一步提高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做到“五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不符合城市功能区划和总体发展规划的不批,不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的不批,不符合城市功能质量要求的不批,污染不能达标和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的不批。三是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上抓突破,进一步提升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继续开展环保“扫黑”行动,集中整治工业废气、燃煤黑烟、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储煤场煤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加大城市集中供热、天然气气化工程和地热资源开发力度,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四是在重点行业和流域污染防治上抓突破,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认真贯彻《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关小、治大、扶优”的原则,依法关闭和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重污染企业。加大“七河一渠”综合整治,积极推进“西咸环境同治”、“咸宝环境同治”和“陕甘两省三市泾河同治”。五是在加快城市“创模”硬件工程建设上抓突破,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承载能力。南八县2008年前、北五县2010年前建成各自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六是在生态示范创建和农村环境保护上抓突破,进一步优化美化城乡生态环境。七是在强化环境执法上抓突破,进一步保持对环境污染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八是在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上抓突破,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九是在创新环境宣传教育载体上抓突破,进一步营造“创模”强势舆论氛围。十是在环保能力建设上抓突破,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和应急执法能力。
我们坚信,在咸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全市480万人民的团结拼搏、不懈努力,“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定能如期实现,使我们的家园将更加优美,更具吸引力,更显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