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中午放学,南京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小军将心爱玩具掉进校内窨井。为取回玩具,他伸出右手到窨井盖里找,终因顶不住沉重的窨井盖,将右手砸伤。在父母的主张下,小军将学校告上法庭。 6岁小学生 我就想拿回玩具 看着右手指甲已经没有了,南京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小军很难过。 小军诉称,今年3月23日中午12时左右,他因玩具掉落校内窨井,他就自行掀开井盖,欲取回玩具。正当他一只手提井盖,另一只手取玩具时,由于力气不足,终于没提住井盖。井盖将其右手掌压在下面,顿时血流不止。事发后,小军被学校老师送往江苏省人民医院救治,并支付了医药费。经医生诊断,小军右环指末端皮肤软组织撕脱。两周后小军拆线,很幸运右环指端没有坏死,但指甲已经长不出来。
小军康复后,他的父亲认为,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小军受伤,让他与妻子不得不请假照顾小军,花费了600元营养费和2250元护理费。今年6月,小军父亲以小军名义将校方起诉至建邺区法院,要求判决学校承担共计2850元的营养护理费。 就读的学校 放学后我们没责任 “小军出事是中午休息时间,那时,我们学校已经放学了。”该小学在庭审中辩称,他的受伤完全是自己造成,跟学校没有关系。出事后,校方已经尽到了及时救助等相关管理职责,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校方认为,“他当时完全可以等老师或父母来后,向老师或父母报告,让大人帮着取回玩具。”校方还表示:“出于对学生的爱护,小军出事后,我们已经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和交通费,照理,这些都不是学校该付的。现在,再提出要营养费和护理费,更没有根据。” 法院判决 放学后受伤校方无责 建邺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小军右手中指受伤是其课间自身行为所致,而窨井盖本身并不具有一般危险性。小军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学校对他的伤害存在行为不当或管理失职的情形。故小军要求学校赔偿营养费、护理费的诉讼请求,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近日,法院驳回了小军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