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小情侣肇事者已被批准逮捕
作者:胡利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番检宣) 9月28日凌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与广场路交界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详见本报9月29日A18版)。记者昨日从番禺区检察院获悉,逃逸的肇事司机于事发第二天投案自首,该院经审查已于昨日对犯罪嫌疑人龙某作出批捕决定。
今年9月28日凌晨1时许,当龙某在喝酒后驾驶自己的黑色小车行至东兴路与广场路交界处时,由于忽视行车安全,以致所驾车辆与前方叶伟志骑行的自行车(后载李兰)发生碰撞,造成叶伟志与李兰死亡。肇事后,龙某很快就逃得无影无踪。次日,《广州日报》对该事故及时作了相关报道,龙某看过报纸后,一直处于愧疚与自责之中,终于在当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番禺区检察院于10月7日受理该案,根据龙某的供述,经过审查后认定,9月28日凌晨发生的交通事故,龙某(40岁,广州番禺人)应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情侣竟是同月同日生
“做梦都没想到两个孩子是同月同日生,看来确实有缘分。”李兰父亲李景泉告诉记者,他们对女儿和叶伟志是否谈恋爱一无所知,“李兰还未跟家人透露,只愿孩子们一路走好”。等他们仔细查对叶伟志和李兰的身份证后,竟看见叶伟志出生于1984年6月29日,李兰出生于1989年6月29日。这一发现,“简直把人吓了一大跳”。叶伟志和李兰是“同月同日生、同月同日死”。
叶伟志和李兰的同事阿红(化名)说,“两人在超市认真踏实地干活,而且经常穿得清清爽爽,是让人看一眼就感到舒服的人。若叶伟志早点被发现送医院,可能有被救活的希望。”9月28日凌晨3时许,叶伟志的同学阿敏到医院时,叶伟志基本上没救了。叶伟志、李兰在之前的1时许被撞倒,据称2时多才被一好心的路人发现并报警。叶、李两家的亲属认为,肇事轿车当时跑在东兴路上的时速至少是100公里。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