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车撞客车致24人死亡
北京最大一起交通事故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法制网北京10月12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通讯员崔亮2005年12月4日,发生在北京市八达岭高速公路上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曾造成24人死亡、9人受伤的惨重后果,同时也成为北京自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交通事故。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12·4”特大交通事故责任人内蒙古个体运输业者段迎春被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段迎春在没有取得相关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于2005年12月4日20点左右,指使司机驾驶载有77.74吨电石的超载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八达岭高速路进京方向49公里+400米处时,由于该车制动失灵,撞上了前方的“亚星”牌大客车,两车同时翻入道路左侧的山沟。且由于电石遇水即燃,导致两车起火,造成两车司机及大客车上乘车人共24人死亡、9人受伤,两车被烧毁、损失电石40.78吨。次日,段迎春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迎春无视国法,违反易燃性物品管理法规的规定,在运输电石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