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期间,通过拼车、有偿“搭车”的形式集体驾车旅游,成为不少年轻一族追崇的新时尚。
由民间自发形成的有偿搭乘“顺风车”,自三年前在京城出现以来,一直饱受争议。所谓有偿搭乘“顺风车”,也被称为“拼车”或“搭便车”,即在双方商定认可的前提下,搭车人向私家车主支付一定费用,便可以搭乘其车辆。 除了搭车人解决了出行问题,私家车主也可以通过提供搭乘服务,缓解汽油、停车费、维修费等日常养车开销带来的经济压力。
这种看似两全其美的行为,却因为有可能涉嫌经营“黑出租”,受到来自交管部门的强烈抵制,至今仍被贴着“非法运营”的标签。然而随着互联网的介入,批量提供“顺风车”搭乘信息的专业网站纷纷涌现,有偿搭乘“顺风车”甚至成为白领社交圈的热门话题。
在庞大市场需求的支撑下,尽管迟迟无法获得合法身份,大量有偿“顺风车”仍在半地下状态中尴尬“逆行”,却已成为必须正视的事实。
体验 有偿“顺风车”上路跑得欢
10月12日早晨7时27分,汪鹏驾驶着自己的捷达,停靠在亦庄某小区门口的便道旁。他所就职的公司位于亮马河附近,而他的家就在距此不远的另一个小区内。两个月前,他通过在“搭便车网”上发布的信息,为自己找到了两位在国贸上班的搭车伙伴。“当初买这辆车时没花太多钱,但养起来却比较麻烦,油钱、停车费、养路费什么的,全都要掏钱。”汪鹏说之所以要找人搭车,纯粹是为了解决经济问题。
与几年前靠车主张贴联系电话招徕搭车人不同,如今通过专业搭车网站或社区业主论坛双向发布搭车信息,已渐渐成为主流。在网上搜索关键词“顺风车”,相关网站居然多达几十个。这些网站几乎都由个人开办,不收取任何费用。除搭车上下班外,长途搭车、临时搭车和学生搭车等,也是网民搭车的主要目的,而出发地点、出行时间、车型、车主性别等信息,是搭车人比较关注的信息。
在另一家外企工作的黄莉是汪鹏的搭车伙伴之一,她自己有一辆POLO,却很少用作上班时的代步工具。“老板很鼓励我们这样搭车上班。”在黄莉的公司里,还有员工每天负责用私家车接送途中沿线的同事上下班,由公司向这些开车的员工支付固定的费用作为补偿,“他认为这比租用班车或报销交通费更划算。”还有些关系不错的同事,每天自己搭车上下班并相互支付费用,也已形成惯例。
另一位搭车伙伴小娇是黄莉的同事,一年前由香港分公司派驻北京,在附近租住一间公寓。对于她来说,搭“顺风车”是没有办法的选择。“这里相对偏僻,公司又经常加班;乘坐公交车并不方便,而每天打出租车也不现实。另外,一个人出门总担心不安全,经常提心吊胆。”在搭车网站上,绝大多数搭车信息都来自于距离市区较远的新兴社区,回龙观、天通苑等地,甚至还出现了搭车俱乐部。
虽然三个人算是半个邻居,但在算账时彼此却很清楚。当初建立联系时,汪鹏曾详细地询问过两位搭车伙伴的体重,要求搭乘途中不得携带超大、超重或任何违禁物品,并且严格约定了每天的等候时间和地点。“听上去有些小题大做,但做事严谨些没坏处。”黄莉和小娇每月向他支付共200元费用,这相当于他每月油钱开销的三分之一。“可能的话,我想再找几个下班时的搭车伙伴。”
争议 涉嫌“非法运营”难避风险
“有偿‘顺风车’抢了我的饭碗!”每当有乘客提起这个话题,金建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梁师傅的嗓门便会不由自主地高了八度。
“我们每月得上交5800元‘份儿钱’,可每天固定打车的乘客就那么多,全指着他们挣钱养活家里呢,现在这钱全都让那些开私车的人抢去了!”他有些激动地砸了一下方向盘。在这个开了多年出租的老“的哥”看来,有偿“顺风车”正在对北京约10万出租车司机的生计构成威胁。
出租汽车公司对有偿“顺风车”的存在同样表示不满。银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认为,正规出租汽车都有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顺风车”虽不具备营运资格,却在行营运之实。“作为金钱交易中的受益人,这些私车车主甚至连税都不用上,你说这公平吗?”这位负责人认为,有偿“顺风车”其实就是变相“黑出租”,如果蔓延开来,今后肯定会扰乱正常营运秩序。
即使是在普通乘客中间,对有偿“顺风车”心存抵触的市民也大有人在。去年夏天的一个雨夜,被雨水淋得湿透的刘女士站在公交站等车时,曾先后有两辆车停靠过来,表示愿意让她搭“顺风车”回家,只需象征性地付10元钱。“当时我真想答应,但是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虽然我知道对方是好意,但毕竟是陌生人,我很担心自己的安全。”她补充说,即使今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也不会选择“顺风车”。
从事保险行业的章小姐则提出另外一番顾虑。出租车通常上有乘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如果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可以由出租汽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解决;虽然私家车也会购买乘客保险,但如果载客收费运营,可能会超出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条件,而保险公司并不倾向于对这种情况下的私家车乘客风险进行赔偿。“一旦出了事情,没凭没据很容易就会相互扯皮,最后陷入赔偿纠纷的麻烦。”
交锋 该不该对“顺风车”开绿灯?
对于“顺风车”性质的问题,不同主管部门的态度并不一致。市交通委有关人士表示,其法规处对于此事至今没有明确规定,目前不便予以答复。市运输管理局方面答复说,该部门只负责管理有营运资质的合法车辆,但该由谁来界定有偿“顺风车”是否合法,对方却表示“不知道”。
市交通执法总队负责人曾做出过明确判断,认定有偿“顺风车”属于违法。“断定一种运输行为是否为营运的重要依据,就是看是否存在金钱交易。”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在搭乘“顺风车”时,搭车人按次或按月付给开车人一定费用以贴补车辆运行开销,很显然存在着金钱交易,而开车人并没有取得营运资格,这种变相获利的运输实际上就是非法营运性质。
一些“搭车族”对此表示不能理解。身为“搭车族”的汪鹏等人认为,“有偿‘顺风车’就像是餐桌上的AA制,每个人自取所需,并为自己的消费行为支付一定的费用,本来就是几个人自行商定的事情,没有触犯任何公共利益。”还有市民认为,搭乘“顺风车”的双方,基本上彼此间形成相对固定的关系,且本身没有盈利企图,而只是分摊营运成本,与“黑出租”存在明显的本质区别。
对于执法部门的“有罪判断”,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也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判断有偿“顺风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不应只看车主是否收取费用,而在于其所收取的费用额度是否合理。“如果私家车主收取搭乘者的费用额度在贴补油钱、车辆维修和养护费用额度范围之内,则属于成本分摊,无可厚非;如果收取的费用超出这个范围,才涉嫌非法营运,需要监管部门介入。”
方向 政府把关才能一路平安
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41万辆,其中私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65万辆。“搭乘‘顺风车’不仅可以改善道路通行能力,降低车辆空驶率,还能够起到节约能源和城市资源的作用。”市政协特邀委员、中国科学院苏玉田教授认为,有偿“顺风车”实现了车主、乘客和社会的“共赢”,作为社会和谐的一种形式应加以提倡。
“顺风车”在国外通常被称为“汽车共享”(Car Sharing),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目前全世界约有30万人已经加入到“汽车共享”的行列。
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结果,各国大型城市的私家车使用效率普遍非常低,每辆车平均每天只使用73分钟。如果社区之间实行“汽车共享”制度,平均每部私家车可以满足10至15人的正常出行需求。瑞士的一项统计调查表明,在采取“汽车共享”之后,如果要满足1000个家庭的出行需求,只需要280部汽车便已足够。如果将这一数字推及至北京,所能够产生的社会效益无疑将非常可观。
目前北京由民间自发形成的有偿“顺风车”交易,仅仅处于起步的萌芽状态。但对于变相成为非法运营“黑出租”的潜在隐患,中央民族大学社会学博士柴玲表示担心:“这的确是交管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另外一些社会人士则呼吁,政府部门应当最大限度发挥“顺风车”在缓解交通堵塞和环境污染方面的作用,严格制定优惠扶植政策,对服务形式、收费标准、安全、保险、法律纠纷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制度,在鼓励中规范其发展。RJ028
短评
“顺风车”必须算明白的经济账
主管部门当初对有偿搭车做出“有罪判断”,未能如其所愿抑制它的发展。一份相关调查显示,83.12%的北京市民赞成发展“顺风车”。在如此明显的民意面前,有关部门仅凭“是否涉嫌非法营运”的口舌争辩,便对其亮出红灯,似有简单粗暴之嫌,暴露出对制度滞后和管理缺失等责任的逃避心态。
有偿“顺风车”队伍的不断壮大,本身已证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体会: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或遇到恶劣天气时,不仅空出租车寥寥无几,即便公共汽车也常是人满为患。与此同时,大量私家车却处于空驶状态,在消耗车主个人经济资源的同时,也因占用道路、污染环境等原因,无形中浪费着社会公共资源。这说明在道路拥堵所显现的“车辆过剩”表象背后,恰恰隐藏着交通资源失衡性紧缺的现实。
造成这种状况的深层原因,在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并不充分。一个完善的城市资源流通体系,必须是多层次和差异性共存的。扮演着资源调度者的政府主管部门,在提供并保障普遍服务的同时,应当秉持建设性的观念,积极吸纳商业性资源和社会成员提供的共享资源,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特别是资源共享的理念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普及,更体现出社会的和谐性,是城市文明的一种进步。从这个角度说,有偿“顺风车”也应得到尊重和鼓励。
周健森RJ028
链接
海外“顺风车”受鼓励
目前全欧洲有近200个汽车共享服务组织,会员达到12.5万人。加拿大和美国的50个城市拥有了汽车共享服务组织,会员在过去两年中都翻了一番,年增长速度达到50%。
德国对私家车采取按乘客数目交通收费迥异的政策,即一辆私家车上如果乘客数量达到两三人,则视为公共交通,不仅可使用快车道,还减免可观的费用;各社区、学校都有专门的“搭车”俱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