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切实措施解决民生问题——二论把构建和谐社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走科学发展的和谐之路,以发展谋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破解和谐社会难题的决心和信心。 全会公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正是着眼于此,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的一系列民生政策,今天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而备受关注。
民生问题归根到底是群众利益问题,社会和谐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国际经验表明,不少国家在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可能会出现贫富悬殊、失业激增、分配两极化、社会矛盾激化等问题。中国在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后如何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到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六项原则、五个方面部署,为我们勾勒了清晰的和谐发展路径。
无论是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是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还是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还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所有这一切,都是以民生为本的重大举措,旨在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让人民过上更加和谐富足的生活。
这一基于科学发展的和谐理念,正是胡锦涛总书记一贯强调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一段时间来,群众对解决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三农”等问题的呼声很高,六中全会顺应民意、倾听民声,根据让人民共享更多发展成果的要求,着重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社会公平,以保障群众得到实惠,这就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奠定了基础。
改善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就业,推进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自觉关注民生,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统筹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把这件事做好了,广大群众就能共享更多发展成果,共创和谐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