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水平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进一步推动形成社会化维权的格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上要靠党和政府。同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也是工会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是当前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提出“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就是要替党政分忧,替农民工解难,就是向社会和广大农民工表明,农民工有困难,工会一定要管,要承担起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发挥反映诉求、组织协调、帮扶解困等方面的作用。工会一方面应主动及时地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民工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另一方面要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农民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同时要继续搞好舆论宣传,努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要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不同方面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异地转移、流动性强,是农民工群体的一个重要特征。不少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适应这一新变化,创造性地开展地区间不同形式的工会维权协作,形成维权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组织原则,在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领导和上一级工会的直接指导下,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输出地工会要发挥同外出农民工联系密切、情况熟悉的优势,组织好农民工源头入会,协助他们转移就业、接转会籍关系,配合输入地工会做好维权工作,但不能直接去异地建立工会;输入地工会在农民工维权中承担直接的、主要的责任,要强化属地意识,不论农民工就业期限长短、就业形式如何,都要一视同仁,做到一次入会、持证接转,把他们和本地职工一同组织到企业工会或区域性工会中,防止出现以同乡、同籍为主成立工会组织或单独成立农民工工会的现象。
(三)加强对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与工作的指导服务。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加强这些地方的工会组织建设和农民工维权工作,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针对当前县及县以下工会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大力加强县域工会工作,特别是要加大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建设力度,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县及县以下工会工作的指导,协助他们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充实干部队伍,加大经费投入,解决实际困难。与此同时,要针对县及县以下工会干部的特点,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之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四)深入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创新是推动工作的动力,基层是工会全部工作和凝聚力、创造力的基础。工会领导机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带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深入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社区中去,把农民工工作做细、做实。基层工会和广大基层工会干部处在农民工维权工作第一线,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必须尊重他们在实践中的创造,鼓励他们根据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大胆推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的创新。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要注重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会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鲜经验,加以引导和培育,运用典型指导面上工作。当前农民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是我们过去在理论和实践中没有遇到过的,对基层在实践中的一些新做法、新探索,先不要争论,更不要轻易否定。要加大理论研究的力度,善于把基层的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推动农民工工作的创新发展。
(五)采取多种形式,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农民工办实事好事,要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现在农民工入会和维权工作发展较快,但如果工会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得不到解决,工作就有可能受到影响。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工会“组织员”队伍等制度,多渠道、多层次解决人员编制问题;继续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经费投入,努力探索保障农民工维权工作经费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同时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物质和经费支持。
同志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会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团结动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国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