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广东省东莞市看守所无罪释放回到家中的忠县人邓小华,感到一肚子冤屈——自己好心将身份证借给朋友的表弟找工作,不想对方抢劫逃逸,邓则被东莞警方列为网上通缉对象,后被关押18天。昨日,邓委托律师向东莞警方申请国家赔偿,同时还向借证的朋友索赔15万元。
邓小华介绍,他今年24岁,是渝北区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员工,家住忠县石宝镇。今年9月24日,他到石宝镇派出所给刚出生的儿子上户口,被派出所控制。民警在网上调出他的个人资料,上面竟写着邓是网上在逃人员。
邓小华说,民警反复对照他的相片、地址及身份证号码,认定他就是广东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登记的在逃人员,称他2005年12月14日夜间抢劫现金30万元。30分钟内,他被带到忠县看守所关押。
9月30日上午9时许,在看守所被关押7天后,东莞企石公安分局民警将邓押解至广州白云机场。当晚,邓被戴上脚镣,关押在当地看守所。
企石分局通过指纹验证和案发监控录像,发现邓无任何作案行为。与此同时,民警根据邓提供的证人、证据证明,2005年12月14日晚,邓正在重庆渝北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上夜班。直到10月11日下午,企石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认为邓作案不成立,以“有不应当拘留情形”为由对邓无罪释放。到此,邓在两地共被关押了18天。
是什么原因让邓小华被冤枉关押?据介绍,2003年12月至次年1月,邓小华在东莞市长安镇林某(万州人)承包的出租房里居住,邓与林在同一公司上班,关系甚密。期间,林某将邓小华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借给其表弟许某,许某用这些证件在长安镇一塑料厂登记找到工作。
2005年12月14日晚,许某伙同其女友在东莞企石镇抢劫一家企业现金30万元逃逸。之后,当地警方按许某在塑料厂登记的证件,对邓小华上网追逃。
10月16日,邓小华靠东莞警方补助的500元路费回到家中,亲朋好友放鞭炮欢迎他洗脱冤屈回家。
尽管如此,邓小华不断感觉有不知情的村民在身后指指点点,背地里说他是“抢劫犯”。邓感到受了莫大耻辱。
更让他不解的是,17日,邓带上释放证明书到渝北他上班的公司报到,公司让他“等候通知”。
邓小华昨日说,自己随意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有过失,但东莞警方凭一张借来的身份证,就对他上网追逃,让他身心受伤,他将委托律师申请国家赔偿。同时,林某将他的身份证借给表弟做假并犯罪,他将向林某索赔15万元。
昨日,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忠县石宝镇派出所陈指导员。陈称,的确协助东莞警方抓了邓小华,东莞警方网上资料搞错了,石宝镇派出所没有责任。
记者联系东莞企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电话的民警称的确搞错了。记者 杨登权 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