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宣布,从即日起,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等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住院治疗起付“门槛费”下调10%。其中,一级医院由原来的400元调整为360元,二级医院由650元调整为580元。 本月15日及以后入院的参保人员执行新的起付标准,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不变。此外,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或多次住院的,报销起付标准由原来的逐次降低80元调整为逐次降低100元,起付标准最低400元调整为最低360元。
参加成都市医疗保险的职工就医报销的门槛费是否会作调整?对此,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表示,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本次省本级医保调整,只限于参加省本级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目前其人数有近20万人。而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住院医疗“门槛费”已经先行下调。其中,一级医院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来的404.20元调整为360元;二级医院由646.72元调整为580元;三级医院由970.08元调整为970元;无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60元。
目前,劳动部门已将全省符合条件的4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了医保报销定点医院,其中成都、攀枝花等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上全部纳入了定点范围。据透露,省劳动保障厅目前正在草拟进一步的发挥社区卫生机构作用的有关政策,新规将于近期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