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继手机实名制即将推出的消息传出之后,信息产业部又拟加强对博客的管理。据报道,近日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下属的博客研究组开展博客实名制的研究,研究成果供决策参考。尽管目前仍只是探讨阶段,但已有研究人士认为,“博客实名制是目前能找到的一个解决办法”。 这意味着这一政策设想极有可能很快成为现实。以私人空间自由发布风靡网络的博客技术,亦将在实名制之下,收于政府强制监管的火眼之中。
自网络通讯技术兴盛以来,因为技术而获得的匿名性一度令人惊喜。一些人展望,通过虚拟世界的匿名表达,将使拘束的人们得到包括自由表达在内的诸多民主体验,从而为现实生活提供新的可能性。然而,实名制的出现,使这种想象遭遇重创,让珍视这种网络自由的人有了不小的挫折感。实名制则攻城略地,成为新的公共管理方法而备受推崇。粗略算来,从2005年3月教育部要求高校BBS进行实名制管理开始,深圳市公安局随后要求对所有腾讯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再到今年,各大网站论坛要求进行版主和社区管理员的实名认证,以及博客实名制的积极酝酿,网络的全面实名制只待时日。推而广之,为治理短信诈骗,手机实名制箭在弦上;为戒除青少年网瘾,网络游戏亦需实名登记;为遏制炒房现象,建设部推出购房实名制;为规范娱乐行业,南京最近还要求娱乐场所实行工作人员实名制。
实名制何以成为了公共管理中的不二选择?毫无疑问,实名制首先是用来对付现代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匿名性。在社会流动性加剧,虚拟网络兴盛的时代,如何使匿名性还原为可追索的实体,几乎成为公共管理中的头号问题。这使得实名制作为社会管理方式,获得了公共管理机构的无比青睐。在管理者的想象中,实名制能使种种社会越轨行为无所遁形,失去匿名掩护的作恶者分毫立现,社会生活由此河清海晏,秩序井然。然而,这恐怕是社会管理上的又一个乌托邦。它不仅因为监督成本巨大而难以执行,同时又因法治基础的缺失而落入价值迷失的境地。后者,尤其成为当前包括网络实名制在内的诸多管制最终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在自由表达无所依凭的情形下,实名制的进入,如何不被理解成国家权力的强力介入,如何不使个人自由成为权力监视下的驯服?这是当前被滥用的实名制最大的价值困境。
事实上,实名制引发的是权力监视的社会想象。法国思想家福柯在《规训和惩罚》一书中,借由监狱的历史,指出了现代社会的监视技术。在福柯的眼里,全部的现代社会就是一个透明的全景监狱,每一个人都活在“权力的眼睛”的凝视之中。而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则指出,在高度信息化的今天,随着电子交流模式的兴起,对应于电子文化的正是福柯所说的规训权力。这种新的权力形式,表现为对象征符号的复杂操纵,而网络信息、数据库等首当其冲。因此,实名制推进和造就了一个监视社会。这不仅为自由的现代价值所难以接受,同时也使自由表达丧失的国人,更加感知到国家身影的无处不在。
也有人指出,韩国在去年10月份开始,就已在韩国全境实施互联网实名制。这说明网络实名制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发明,而是现代政府进行网络管理的良策。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实名制背后的法治基础迥异,使实名制的合法性基础也大不相同。完善的法律兼有保障和限制的功能,缺少前者的法律只会体现为对个人自由的惩罚和限制性规定。在诸多现代国家,不仅公民的言论自由有宪法保障,而且公民的个人信息也有相关法律予以保护。1973年,瑞典颁布了《数据法》,为个人数据保护首开其门。而后,美、日、英、法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法律。相比之下,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迟迟不能实现。在此情形下,无论是手机实名制还是网络实名制,在我国都面临着法律保障的空白。即使无关于言论自由的实现,其所引发的公民隐私的保护问题也必须重视。
因此,对实名制的争论,在法治基础缺失的状况下,不仅是对社会治理方案的技术探讨,同时也是对于个人自由与社会管制的价值选择。这将会是一场伴随社会发展而难以止息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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