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粤港澳三地警方在广州市摧毁一个专门针对港澳商人实施诈骗犯罪的跨境犯罪集团,一举侦破“1·22”跨境诈骗集团案,抓获张×等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赃、证物一大批。
委托代理实施诈骗
2005年9月以来,香港、澳门警方陆续接到多起作案手法相同的诈骗案件报警,反映有内地犯罪集团利用“强力纳能丝”、“高分子聚能膜”等虚假产品,以假委托代理手法专门针对香港、澳门商人进行诈骗犯罪。接港澳警方通报后,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及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代号为“1·22”的专案组。
经查,以湖北仙桃人陈×明、张×、肖×华为首的跨境犯罪集团先致电香港、澳门公司,自称是内地某公司职员,邀请港澳商人代理其公司的“高分子聚能膜”、“强力纳能丝”等产品。如港澳商人表示同意,嫌疑人便将该产品的总代理认可文件及宣传资料邮寄过去。随后,该犯罪集团安排人员假冒买家向港澳商人支付数万定金订购该产品。待港澳商人联系诈骗公司要求购买该产品后,该犯罪集团声称正好有货在广州,诱骗港澳事主到广州购货,当事主支付数万至几十万元的货款后,该犯罪集团所安排的买家、卖家便同时消失。而事主所购买的货物实际只是廉价的普通丝网。
粤港澳联手一网打尽
2006年7月初,专案组发现该团伙准备集体转移犯罪窝点,预谋针对东南亚某些国家实施诈骗犯罪。犯罪集团成员已办理护照,计划出境作案。7月13日,专案组获悉该犯罪集团再次诱骗香港事主到广州并准备在广州天平架某酒店附近骗事主交易。根据这一情况,专案组迅速调集近40名办案民警火速出击布控,在该酒店对面抓获正在对2名港商实施诈骗交易的温×维(男,54岁,广东清远人,扮演广东买家)、谢×元(男,34岁,湖北天门人,扮演外省卖家)和匿藏在交易现场对面进行监视的团伙头目张×(男,21岁,湖北仙桃人)、肖×华(男,34岁,湖北仙桃人)等4人,收缴犯罪交通工具、涉案货物等涉案物品,查获犯罪嫌疑人收取的涉案定金2万元人民币,以及香港事主购货现金15万元港币(已退还香港事主)。随后,专案组在对嫌疑人张×等人租住的白云区太和镇某宾馆、太和镇某山庄等作案窝点抓获王×波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电话卡、宣传资料、电话黄页等犯罪证据。经连夜审查,专案组在湖北省公安厅和清远市公安局的配合下,于7月21日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到港班机上抓获该团伙犯罪策划人陈×明(男,34岁,湖北仙桃人),7月22日在清远清新县城郊抓获“广东买家”头目陈×全(男,55岁,广东清远人)。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诈骗目标多为中小型商户
在侦办案件过程中,警方发现此类犯罪集团主要针对中小型商户,利用商户在贸易过程中财务工作制度不严密,习惯现金交易疏于防范等情况实施诈骗犯罪。
另外,警方提醒粤港澳地区商户,遇有类似陌生人以大型厂商代表身份电话邀约,以委托代理为名,推销所谓高科技产品的情况要提高警惕性,要通过正规途径核实其公司情况和产品真实价值,对首次打交道的对方公司业务员等相关人员,应该查看有效身份证件,最好复印留底备查,必要时可留下对方音像资料,以备日后供警方破案使用,在此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记者张洋 通讯员夏晓露 陈怡杰 陈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