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1 6:55:25 64岁老太听3天讲座,购得4339元的“糖尿病克星”,服用一个月病情严重
家属就退药与专卖店交涉,店方迅速用800元钱“买”回半瓶及半盒剩“药”
一位64岁老人听完3天“免费讲座”,购得近4400元的“糖尿病克星”。 服用一个月病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因足部严重溃烂,左脚小脚趾将被迫截掉。而这号称“对糖尿病及其合并症的治疗总有效率高达98%”的“中国第一个准字号糖尿病系列药品”,批准文号原来是“食准字”。说白了,就是食品!
老人家属与产品专卖店进行交涉,店方迅速以800元钱买回了半瓶及半盒剩“药”。按其报价,这些产品总价不超过100元。
延误了治疗将切除脚趾
10月19日14时57分,64岁的刘芳躺在病床上眯着眼睛看着窗外,面无表情,一只明显浮肿发亮的手压在被上。由于溃烂创面大面积坏死,她左脚的小脚指头即将被切除。
“疼吗?”记者俯下身问刘芳,后者哑着嗓子说:“哪能不疼呢?!”因为胸腔、肺部积水严重,她说话嘶哑而且吃力。
“糖尿病足是糖尿病常见的并发症。”医生说,但是短时间内发展到这么严重的程度,首先是预防不到位,其次是冶疗不及时,耽误了施治的最佳时机,“否则脚指头完全可以保住。”
刘芳用来治疗糖尿病的“药物”,是9月9日她在菜市场里接到的一份宣传手册上介绍的产品,大红底的宣传手册封面上,用万里长城的图案衬托出醒目标题:糖尿病之飓风行动。
听了3天课买4339元药
以下是刘芳的儿媳陈女士转述刘芳的用药经历。
刘芳在四五年前被发现有糖尿病前兆,一直通过调节饮食进行预防。但是今年开始,她感觉眼部有不适。
由于媒体时常报道“老人冲动购药被骗”的案例,儿女经常叮嘱刘芳,如果遇到免费讲课的,千万不能掏钱买产品。因此9月9日刘芳在辛寨子的一菜市场里接到那份大红的宣传手册时,她想自己只是去听免费的“保健课”,绝不掏钱。抱着如是心态,她到岭源海鲜府的二楼“教室”里,听了3天“三清平糖”开设的“保健讲座”。
9月12日“下课”后,讲座现场的员工搬来几大箱纸壳箱,大把大把地拿出几天来宣传的产品往在座的老人手里塞。一听到这些产品并非“赠药”,刘芳赶紧回绝。但一业务员启发刘芳“这几天听讲座感觉药是不是对症?”“已经听了这么久的课不买药多可惜!”刘芳说没带钱,几名员工表示,可以随同刘芳回家拿钱。
于是,三四名员工包了一大包产品,用车载着刘芳直接到其住处拿钱。四种产品共要价4339元,刘芳索要发票时,一男子说:“发票现在不能开,因为还要交‘税钱’。”最后刘芳得到的是一张收款条,只有总价,而无任何单品价格。此后,刘芳不敢怠慢,每天按时服用这些价格不菲的产品。
突发病情 服“药”30天 全身现浮肿
“十一”放假前,陈女士看望刘芳时看到,婆婆脸部有些浮肿。刘芳打电话咨询当初卖药的业务员,得到的回答是“浮肿是好转的前兆,是体内发生沉淀的正常反应,再过几天消肿,糖尿病就好了”。
10月6日陈女士再次看望婆婆时发现,婆婆脸部的肿胀已经非常明显,一只眼睛完全睁不开,另一只眼睛只能眯成一条缝,用力睁就会不停地流眼泪。但婆婆说,卖药的大夫来给她测过血糖了,一切正常。
10月12日,刘芳的病情加重,被儿女半强迫地送进了医院。此时她的全身已经严重浮肿,一名年轻护士把几乎不成人形的刘芳扶上病床。大夫一见到刘芳肿胀的左脚就说:“这里面已经烂了。”
发现隐情 广告挺神乎 竟是食准字
“中国第一个媒体进行监督的科普活动”、“中国第一个全面推广的‘爱心行动’”、“中国第一个准字号糖尿病系列产品”、“中国第一个让糖尿病人放心服用的良心好药”……这些措辞在刘芳保存着的那份宣传手册里。这本产品宣传手册不但以一段“新华社12月讯”作为开头,还“真诚致谢”了美、英等国际医学机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健康时报、中国中医药报、保健时报、中国医药报等国内媒体,以及国内知名医学院前院长等。同时,宣传手册里大量以直接引语的形式,体现上述专家对“三清平糖”的评价。
翻看婆婆所服“药物”时陈女士发现,一种塑料瓶装、60粒/瓶装的“清明胶囊”批准文号竟然是“黑卫食准字”,“原来婆婆一直在用‘食品’来‘治’病。”而这个“药”在宣传手册中被称为“我国第一个糖尿病系列药品——三清平糖系列产品”的“合并症专项产品”之一,号称“专治糖尿病眼病”。
记者在该药所标注的生产企业——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的网站查询发现,“清明胶囊”属于该厂“三清平糖”系列之一。所不同的是,系列药品中一些产品为国家“药准字”,而“清明胶囊”的批准文号为黑卫食准字(2003)第116号。
厂家对这种“以胡萝卜、元葱、菊花、枸杞子等为原料”的产品宣传措辞显然并非拘于“食品”——“主治糖尿病合并眼底出血及视网膜病变。10天快速恢复眼花、黑蒙、飞蚊症,对于未做过激光治疗的糖尿病眼底出血用药三个月可完全康复。”此种“食品”的介绍中甚至还出现了“功能主治”字样。
产品专卖店是家食品店
“我并不肯定婆婆服用的这些产品直接导致病情恶化。但是如果身为‘食品’以药品的形式作宣传,至少是延误了病人治疗。”陈女士说,10月13日,她几经周折来到“三清平糖”产品的专卖店。
这家专卖店位于甘井子区千山路18路公交车终点附近一居民楼的一楼门头房。然而,其牌匾上写的是“食品专卖”,屋内摆放的执照上也是食品经销范畴。当日陈女士反复交涉,对方终于同意以3000余元买回未开封药品。
10月19日下午,记者与陈女士一起来到“三清平糖”专卖店。嵌在墙上的木货架上只摆着三种“三清平糖”的产品。
十几分钟后,一自称姓隋的男子进店,说自己是售后服务人员,并解释了不开发票一事:“想要发票可以,但是就不给赠药了。因为税钱需要买卖双方分摊。”
回收剩“药”店方很痛快
“三清平糖”方面一自称负责人、名叫“国立超”的男子随后赶到。他很痛快地掏出已经点好的钞票,并随手将桌上一张有字的纸翻过来,对陈女士说:“写张收条”。
陈女士写:因服用清明胶囊、脉易通不服,病情恶化,退药款800元……立刻招致国立超及另一自称佟经理的中年女子的反对。
陈女士追问国立超:“这些剩药值800元钱吗?”二人旁边就摆着所剩药品——半瓶清明胶囊和半小盒脉易通抗栓胶囊。
国立超对付钱的原因不愿意解释,但他坚持让陈女士将“赔偿”字样写进收条。陈女士不同意,最后按退药来“模糊处理”,国立超又提出一个奇怪的要求:将药价写进收条里,清明胶囊85元/盒,脉易通69元/小盒。
“当初买药时只给了一个注明总价的收款单,我们并不知道单品价格是多少。现在却让写单价,岂不是由你们漫天开价?”陈女士问,“而且既然是自家产品,就算是报账也不需要由收款人来注明单价吧?”
屋内弥漫着僵持气氛。国立超突然表现出明显的不耐烦,点着桌子对陈女士说:签个名,你走吧。
(应被采访人要求,文中刘芳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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