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随着以粮油、肉禽蛋为主的食品类价格涨幅的总体回落,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继续保持温和上涨走势,与去年同期比,累计上涨1.8%,涨幅较去年同期回落了0.6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反馈各省数据显示,今年1—9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3%,广东涨幅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
居住类拉动力已跃居首位
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近期开展的资料分析发现,与此同时,全省居住类商品价格涨幅保持着较高的增长势头,累计同比上涨5.1%,超过食品类同期1.9%的涨幅水平,也超过了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3.3个百分点。
通过对CPI八大类价格指数的数据分析,代表着居民生活成本高低的居住类价格指数已经成为拉动全省CPI上涨的最主要因素。测算表明,居住类的拉动作用已跃居首位,食品类对CPI的推动作用正逐渐退居次要位置。
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制度,纳入居住类统计的商品项目主要有房屋贷款利率、住房装修、维护修理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租房等服务性商品,还包括水、电、燃料等生活必需品。
通过历史资料的回顾分析,发现近几年来广东居住类商品价格涨幅其实都是比较大的,自2003年以来,全省居住类商品价格一直保持上涨势头,2003年到2005年三年同比价格涨幅分别为3.1%、3.8%和4.4%.
三大因素推动涨幅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推动全省居住类价格涨幅持续居高不下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燃料价格持续走高。全省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和煤炭等燃料价格分别猛涨20.5%、12.5%和10.4%.
二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今年以来全省居民用水价格高涨15.7%.
三是居民居住成本上涨。今年连续两次上调住房贷款利率,受此影响全省房屋贷款利率累计上涨6.2%.另外物业管理费用、维护修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分别上涨0.3%、1.1%和1.8%.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目前广东的物价总体水平处于温和、可控上涨阶段,但累计三年多的价格上涨压力所带来的消费品尤其是服务项目价格的高位水平,仍会加重部分群众的生活负担。 (记者/邓红辉通讯员/田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