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时报编委:治理违反医疗广告是所有媒体责任
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或格调低下广告,并提出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广告等7项禁止性规定。 就此,记者连线了重庆时报编委、经营中心主任相伟。
记者: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禁止12类医疗广告上报刊,您对此怎么看?
相伟:首先这是件好事,应该彻底禁止,这是所有媒体应尽的社会责任,报纸、杂志、电视一起行动起来统统禁止。
记者:您对这一政策执行的前景是否看好?
相伟:能否严格的执行确实是个问题。毕竟,上次电视购物广告的叫停执行的就不是很好,很多电视白天刊播不了,就放在夜里刊播。有关单位如果真的下大力气彻底取缔,就不应该只是今天这样的一个紧急通知,而是联合各个部门出台政策,一视同仁,彻底取缔。
记者:叫停医疗广告对报社的经营影响大吗?
相伟:对时报有一定影响,但是不大。在全国范围内,重庆对医疗广告的治理力度是比较大的。另外,通知所禁止的广告,有很大一部分本身是不符合广告法的,工商局长久以来一直也在禁止,这个通知可能只是加速这些广告下台的步伐吧。
记者:您觉得这个政策对大报影响大呢,还是对小报影响大?
相伟:对小报纸影响更大。因为像重庆时报这样的大报本身就一直在考虑广告环境的问题,所以其影响微乎其微。而小报这类医疗广告基本其经营的支柱,大概占其经营的50%左右。(东征) (责任编辑:王永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