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或格调低下广告,并提出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广告等7项禁止性规定。
黄敏强:对这个政策没有感觉到特别意外,这一段时间从国家到地方上一直在抓医疗广告,如果说遭受冲击的话,是一直遭受着冲击的,不过这一次更进一步了,管理无疑是好的,一段时间以来医疗广告确是有泛滥之势,但这么一刀切,是不是合适,我们知道这些广告里有许多虚假广告,但也有真的广告,经过国家批准的,这样一来就是好的坏的全扔掉了,那些合法的医疗信息、医疗广告也跟着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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