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文剑)我省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结构正在发生悄然变化: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支出多了,生活用品消费支出少了,这表明我省居民对未来比较乐观,生活信心不断增强。省统计局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761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4%,人均可支配收入7150元,同比增长15.6%,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4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9%;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75元,增长9.6%。
在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中,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交通与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居民等五类消费支出呈现增长态势,且增速明显快于去年同期,而医疗保健类是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唯一减少的。
目前,我省买房、买车的居民越来越多。城镇居民购买家用汽车支出大幅度增加是使交通支出增长迅猛的主要因素。今年以来城镇居民家庭购买家用汽车人均支出金额达到261.66元,比去年同期仅有的18.86元增加242.8元,增长12.9倍,拉动居民交通消费支出增长94.8个百分点。此外,人均住房支出156.73元,同比增长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