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范春生)流窜沈阳制造两起运钞车被劫案、共抢走300余万元巨款的主谋张显光落网两个多月后,日前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02年底,张显光伙同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预谋爆炸抢劫运钞车,购买并制作组装了爆炸装置。 2003年1月18日上午,张显光等人先杀死一名司机,抢到一辆微型面包车,下午来到沈阳市某储蓄所附近,将爆炸装置放在一辆自行车后货架上,17时50分,当一辆运钞车停至储蓄所门前时,由张显辉启动遥控装置引爆炸药,将储蓄所工作人员王某、押运员刘某当场炸死,另5人被炸伤。爆炸过程中,张显光、张显辉又开枪将运钞车司机袁某打死,抢走运钞袋4个,内有人民币220余万元(本报曾作报道)。
2001年1月10日,张显光伙同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斌携带猎枪窜至沈阳市某储蓄所附近等候,当一辆运钞车停至该储蓄所门前时,张显光与张显辉、张显明持枪将一名送款员、一名押运员及司机击伤,抢走了装有80万元钱的两个运钞袋。此外,张显光还在黑龙江、辽宁制造过多起命案。
检察机关认为,张显光两次抢劫银行运钞车营业款,并多次持枪、持械拦路抢劫公民财物,致7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应依法惩处。张显光同案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李彦斌已先于张显光被法院判处死刑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