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儋州市为民众法律事务所主任呂德华,驱车赶往儋州中和镇的高第村。他要为该村村民现场解答生活中的一些法律疑难。
在日前启动的儋州市“法律进乡村”活动中,中和镇是呂德华的包点镇。刚好该镇高第村的群众,前不久给呂德华写信说,他们遇到了许多法律上的困惑,需要帮助解答。
信中说:“我们特别渴望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来维护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渴望得到法律的援助。”
上午9点多,朱开叶等10多位群众,便集中在村里的老榕树下迎接老呂。很快,律师进村的消息不胫而走,到中午,围拢过来的群众有60多人。
“我家与邻居的土地纠纷,村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他能代表法律吗?”
“我家的树被人砍了,也是村干部说了算,判给了别人。我不服,该怎么办?”
“村里的沙场,村干部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村务也不公开,我们想知道承包费用是多少,在什么地方,该怎么办?”
……
看到群众所提的问题,大都是针对村干部的,于是,呂德华向群众宣传《村民组织法》,并耐心地告诉群众,怎样做才能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村支书的行为不满,可以向上级举报,但一定要有证据,不能诬陷他人。对村委会主任不满,也可以联名罢免他,但程序一定要合法。”呂德华说。
村民吴春黎,丈夫在1993年与邻村的冲突中被打死,至今没有得到赔偿,凶手也没有被法办。她含着泪水问呂德华:“我该怎么办?这事还有解决的希望吗?”
“你有义务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和证据,你可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如对公安机关办案结果不满,你可以向市人大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但你必须记住,不能以怨报怨,不能打击报复,制造新的案件。”
听到这些话,吴春黎的眼神里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要是法律工作者早点进村,我们这里可以避免许多流血事件的发生,”村民朱垂卿说,“以前我们有事喜欢用拳头说话,所以村里经常发生打架事件,打伤人的情况也有。这下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了。”
老榕树的影子,从早上斜照在墙上,慢慢收缩到树根。呂德华不间断的解答,也使他口干舌燥。一直到中午一点多,群众还围着饥肠辘辘的呂德华,使他不能脱身,有群众干脆叫呂德华去家里吃饭。
“我以后还会来的。”群众得到这样的答复,才恋恋不舍地送呂德华离开高第村。
“儋州北部地区干旱少雨,农民盼法律,就像土地盼雨水,我们的责任重大啊!”离开高地村时,呂德华主任感触良多。(本报那大10月2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