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无责赔付合法不合情!”本报报道《车主质疑“交强险”增加费用不解难》引起强烈反响,筑城几大产险公司负责人纷纷呼吁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真正为车主排忧解难。
建议一:取消车辆间无责赔偿
天安产险负责人张伟星说:“无责赔偿的初衷是以人为本,制定这一规则的初衷是,同是道路交通参与者,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和行人是弱者,作为强者的机动车应该承担较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当强者与弱者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对机动车一方实行无过错原则顺理成章。但是,机动车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应该按过错原则来承担各自的责任。”阳光产险负责人胡石黔也认为,机动车间纯车损的无责赔偿是目前交强险制度在执行中最不合理的地方。按《道交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建议二:无责赔付简化处理
对于被撞车方赔钱还要赔时间问题,胡石黔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发起建立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目前交强险投保客户还不多,等到明年现有商业三者险到期,车主全部转投交强险,到时无责理赔的矛盾将大大尖锐,所以应该做好未雨绸缪的工作,各家保险公司应加快签订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协议,使投保人可以在保险公司间实现无责“通赔”,方便车主。
建议三:变通解决先行垫付难
买了交强险,出事故后,按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会为伤者垫付8000元的抢救费,这笔钱在抢救之初基本够用,但医院担心后续的治疗费无从落实,先行垫付在施行中往往“卡壳”。救助基金的建立需要假以时日。那么,在救助基金尚无着落的情况下,如何让“先行垫付”顺利施行呢?据了解,作为临时变通的解决方案,阳光财险与部分医疗机构合作推出了医疗救援服务,客户发生交通事故时,可将伤者送往医疗条件较好、距离合适的医院。而天安产险正积极建立合作医院,车主发生第三者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首先为伤者垫付限额内抢救费,而医院则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然后再落实后续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