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他们的社会功能,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
福建晋江市委积极引导慈善机构“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之不足,为社会和谐加一条“保险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出独特作用。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