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绿地须≥30%
作者:叶平生
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卢绍琨、杨瑛、郑小丽)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制定的《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备案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各类新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都要办理备案手续,杜绝未按绿地规划建设绿地的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新城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旧城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25%。这是记者昨天从广
州市市政园林局获得的消息。该办法还要求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市政园林部门要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备案答复。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