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是以版权产业为核心的提供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的产业。它除了出版发行、新闻广播、网络服务、广告等产业外,还包括艺术创作业、艺术品制作业、演出业、娱乐业、文物业、教育业、体育业、旅游业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出版、数字化、网络传输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大推动了以版权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在许多国家的经济体系中所占比重快速提升,正在成为各国经济的新的增长点,甚至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我省文化市场不断地扩大,文化产品与服务得到了发展,仅2003年,以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化出版、文化艺术业为主的贵州文化产业,总收入约66亿多元。贵州有着丰富多彩的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构成了典型的少有的传统知识宝库,谋求这种资源的财富转化,做大做强贵州文化产业,是实现贵州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途径。要实现传统知识资源的财富转化,最佳的途径选择就是知识产权保护,用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可以推动传统知识在传承的基础上的再创新。我省倾力打造的《多彩贵州风》,就是一个运用传统知识打造现代文化产业的典范。《多彩贵州风》再现了贵州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表现了贵州多民族艺术风情,盘活了千年贵州文化资源,是对贵州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再创造。
文化产业如何更快更好地发展,这不仅涉及市场经营、产业政策问题,也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文化产业的核心版权产业,是依赖于版权保护而生存的。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中的版权保护,就不会有今天影视产业的蓬勃发展。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渗透到出版发行业、新闻业、广播影视业、网络服务业、广告业、计算机软件业、信息及数据服务业等行业,形成了版权产业。
为配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后续支柱产业的战略目标,《贵州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提出了我省文化产业今后10年的发展目标为:要大力发展出版业、新闻传媒业、广播电视业、影视制作业、音像制品业、文艺创作与表演业、文化娱乐业、广告业、信息网络业、计算机软件业等核心版权产业,使之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积极推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娱乐等行业建立和完善版权保护自律机制,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要着力推进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以及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乐器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文化品牌,推进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要把握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关系,在挖掘整理做好民族民间文化和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顺应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注重创新,打造一批以“多彩贵州风”为代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龙头文化企业。
作者:沈知举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