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3日讯(记者曾苗)为期两天的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今天下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闭会。会议决定任命姜斯宪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许可对省三届人大代表徐清学采取逮捕措施,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投资综合补偿条例》。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啸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钟文、韩至中、秦醒民、王琼瑛、王法仁、陈孙文、王亚保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主持。
两天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会议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列席会议的同志也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对省政府提请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基础设施投资综合补偿条例》的议案,委员们认为,随着国家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加入WTO,我省的投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条例已不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赞同废止该条例。
会议对《海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大会表决并通过任命姜斯宪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随后,汪啸风为姜斯宪颁发了任命书。姜斯宪接受任命后讲话,他庄严承诺:饮水思源,融入海南,公廉从政,尽我绵薄。他表示:“我不想成为海南的匆匆过客,而是以建设自己的第三故乡的使命感接过任命”,“作为领导干部,我将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官之德,勇于承担责任,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列席今天会议的还有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吴昌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等。
姜斯宪简历
姜斯宪,男,1954年9月生,江苏江都人,工学硕士。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月至1978年3月,在辽宁省大连电机厂当工人、党支部书记;1978年3月至1985年1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后留校工作至1994年11月,历任上海交大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1994年11月至今年10月,历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汇区区长,上海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上海市副市长、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