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日,本报报道了哈市一小区业委会因对物业服务和收费有意见,欲重新选聘物业的事情,一些市民和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阐述了自己对居民小区所谓“物业矛盾”的看法。
平房区居民张先生介绍说,自己居住在平房区某小区,当年进户时,按每平方米0.6元的价格一次性交了两年的物业费,当初物业公司还为小区配了一个保安,现在干脆没人管了。 他认为物业公司要赢得广大业主的认同,必须要讲诚信,服务要到位,当居民有疑问时,物业公司要想办法积极解决,而不是把存在的问题都推到开发商的身上,说到底,既然收了百姓的钱,就该实实在在为百姓办事。
“不管物业公司服务多么好,居民都不满意,收再低的费用,他们也嫌贵。”对由来已久的“物业矛盾”,哈尔滨龙鑫物业公司经理刘桂英感触很深,她说,在很多居民看来,物业公司只收钱不干活,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价格不相符,其实物业工作很难做,居民看到的都是表象,像开发商遗留的一些问题、物业法规里都无法解释的问题,物业公司也无法解决,另外,居民只算物业收钱的大账,而没看到物业的各项支出。
刘桂英还说,现在的小区业委会,大多由退休在家的老年人组成,他们看问题比较偏颇和随便,往往将几个人的想法当成大多数居民的意见,实际上多数业主并不知情,他们和物业斗气,最后的结局往往是小区被弃管或选聘的物业不理想,导致各方矛盾重重,受罪的还是居民自己。
在热线电话中,很多市民和读者都表示,对业委会的概念比较陌生,对物业收费和自己该享受的服务也不是很清楚。南岗区居民王先生说,自己就居住在报纸上所报道的小区内,可生活几年了,也不知道有业委会,更不晓得他们和物业间发生的“大事”,换不换物业对自己切身利益是否有影响,看来自己得多关心一下这方面的事。动力区读者刘茂东大爷说,业委会和物业都是为居民服务的,他们合不合格得大多数居民说了算,之所以说业委会里老年人多,也是年轻居民漠不关心和不愿参与的缘故,参与的居民多了,解决起事情来才能更客观、更民主。(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