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再婚该不该有期限
看来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们越来越能包容,广大读者对老人丧偶再婚的时间问题普遍持宽容态度,大多数来信都表示不要苛求,少数读者认为至少应该“守”一年以上。以下是读者观点选登。
红队:急忙结婚,失之常情
宋国昌:丧偶,属人生之大不幸,一般会给生者留下难以抚平的心灵创伤。
蓝队:对此不要苛求
黄燕:少年夫妻老来伴,人到了晚年,如果身边没有伴,感觉会特别孤独和凄凉,这是年轻人无法想像的。所以,如果老人找到了称心如意的伴侣,做儿女的就不要苛求他们在什么时间结合,他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和浪费呢?让他们在有生之年多享受点快乐、幸福和安慰吧。
刘传东:老人一旦失去朝夕相处的伴侣,冷落的空巢会带来无尽的寂寞和压抑;这会影响老人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急切寻找新的老伴,应在情理之中。不能以此来判定其对逝者不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