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伴去世一年后,我再婚了。我的两个儿子非常反对我再婚,认为这是“丢脸”的事,从此拒绝赡养我。我辛辛苦苦把他们两人抚养成人,到老来却落个无人管问。请问,我再婚还能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吗?读者:张凤梅
张风梅:
你可以要求两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根据上述规定,虽然你再婚了,但你儿子的赡养义务并不能免除。(程永杰辛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