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昨日发布报告显示,“以房屋出租和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主的财产性收入正逐步成为上海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之一”(以下简称农村居民)。数据显示,2005年财政性收入增速高达37.5%,仅次于转移性收入。
这份名为《近年来上海农村居民增收因素简析》的报告指出,土地增值与外来人员增加是推动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然而,随着土地宏观调控的深入,土地增值空间将变小,即使外来人员不断流入,财产性收入也难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今年前三季度这一增速已经有所回调,降至23.4%。
同时,上海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出现向高收入群体集中的态势。数据显示,2001-2005年,上海农村收入最低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的租金收入提高了48%,而收入最高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1万元以上)此项收入则提高了800%。2005年,最高群体的财产性收入更是最低群体的11.8倍。文章指出,这一趋势非常不利于收入公平。
而作为居民收入增长核心因素的工资性收入近年来则增速滞后。2001-2005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年平均增长8.5%,增速最高的2002年仅为9.6%,最低的2001年只有4.2%,落后于经济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整体水平偏低制约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预计未来短期内,工资性收入出现快速增长的可能性不大。
随着上海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工资性收入对家庭经营纯收入产生较大“挤出与替代”效应,导致家庭经营纯收入逐步被边缘化,内生增长动力下降。随着外来劳动力大量从事经营活动,2005年上海农村居民二、三产经营纯收入明显下降。
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包含四方面:居民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在上海,工资性收入一直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但增量贡献呈下降走势;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逐步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增量贡献迅速上升;家庭经营纯收入地位逐步下降,贡献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