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作为一名肩负查禁走私犯罪活动职责的缉私局副局长,却向走私分子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导致一起走私大案的侦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日前,浙江温州海关缉私局原副局长彭兴光被温州鹿城区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间,彭兴光在获悉杭州海关要求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温州鹏裕公司涉嫌严重低报不锈钢进口价格走私行为进行调查后,先后3次向鹏裕公司的负责人叶鹏通风报信,指示其销毁与低报价格有关的资料,并教其如何逃避海关监控。另外,彭兴光还收受叶鹏为表感谢送上的数码照相机、冬虫夏草等价值3.1万元的财物。
(鹿 检 璐 法)